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胃癌的分期與治療

胃癌名列國人癌症罹患率第8名,男性罹患率又比女性高一些,依據美國聯合委員會(AJCC)的分期法,胃癌依據腫瘤侵犯深度(T)、淋巴結侵犯數目(N)、與是否遠端轉移(M)來區分,臨床病理分期可分為0期至第4期。

第0~1期胃癌
癌細胞僅侵犯黏膜層、黏膜下層,但是還沒轉移到淋巴及其他器官。第1期胃癌屬於早期胃癌,可透過內視鏡或腹腔鏡微創手術清除病灶。

第2期胃癌
癌細胞侵犯黏膜層、黏膜下層及肌肉層或胃部外壁,或已擴散到鄰近的淋巴節,但尚未擴散到其他部位器官。治療方面視腫瘤位置及範圍,透過次全胃或全胃切除術,儘量將腫瘤切除乾淨外,也要清除周邊淋巴結。若癌細胞已侵入胃壁外層,需進一步評估輔佐性化學治療。

第3期胃癌
腫瘤已侵入至固有肌肉層或漿膜下層,淋巴轉移但無轉移至遠處器官,或者腫瘤已侵入鄰近器官,但無淋巴或遠處器官轉移。治療上仍以外科治療為主,術後依據轉移的程度與範圍,評估進行輔佐性化學療法、放射療法。罹第2期、第3期初的胃癌病人,開刀加輔助性化療後,復發率比單純開刀低,可減少12%癌症復發。

第4期胃癌

腫瘤已侵入鄰近器官並合併有淋巴結、遠處器官轉移。常規治療以化學治療、放射治療、標靶藥物治療、免疫療法配合化療等,能提高晚期胃癌存活率。若為晚期患者,儘量減輕症狀,減少癌症的併發症或給予支持性治療。

歐美統計胃癌第1期的五年存活率大於90%;第2期五年存活率約50%;第3期降到15%左右;第四期幾乎很少超過五年。而台灣的臨床統計結果較好,第1期可達95%;第2期約70%;第3期約為45%;第4期約為6.5%。早期診斷出病症,早期治療還是提高胃癌存活率最好的方法。


胃癌治療方式

胃癌的治療方式主要取決於腫瘤大小、數量、位置、期數、擴散程度、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舉例來說,腫瘤病灶的位置在胃上端或是下端,胃大彎或是小彎處都有影響。醫生會為不同患者設計全面而個人化的癌症治療策略。

1.手術切除

目前胃癌治療以手術切除腫瘤為主,手術切除範圍根據腫瘤大小及淋巴結是否轉移決定;外科醫生可採行「全胃切除術」(total gastrectomy)或「次全胃切除術」(subtotal gastrectomy)。手術切除的組織經過病理檢查,可進一步確定腫瘤侵犯範圍和局部淋巴結轉移的情形。近年來手術技術及設備日益進步,因此術後傷口大小、恢復期、併發症等都有所改善。

2.放射治療

目前放射線治療對於胃癌治療效果較不理想,所以放射線治療為輔助療法,在做手術前或後照射腫瘤生長區域,清除無法切除或是術後殘留不乾淨的癌細胞,以達局部控制。或者作為症狀緩和的輔助療法,緩和轉移性的疼痛、腫瘤所引起的消化道阻塞或阻塞性黃疸等,減少病人的不適。

3.化學治療

化學治療多用在淋巴結摘除或全胃切除後病人的輔助療法,以提高病人存活率;針對轉移性胃癌或癌症末期無法將腫瘤切除病人,化學治療則成為主要的治療方法,可增加存活率。

目前胃癌抗癌劑以多種藥物合併,在無法手術切除或術後胃癌復發,可達到40~70%腫瘤緩解,且多數症狀亦可改善。據臨床研究,化學治療能增加轉移性及復發性胃癌患者的存活期(未接受治療者存活期約3~4個月,接受治療者約8~12個月)。


4.標靶治療

最新研究指出抗血管新生抑制劑的新型藥物能使用在局部晚期或復發轉移性胃癌病人的治療上;HER2 基因陽性的胃癌病人,若在化療時合併標靶藥物治療,整體存活期可大幅延長,生活品質也較好。不過是否適合 HER2 基因的標靶治療,須先接受相關基因檢測。

 

5.免疫治療

免疫治療是利用活化人體免疫系統來攻擊腫瘤細胞,配合化療雙管齊下,可望提升胃癌晚期的存活率。過去許多患者因經濟考量無法進行,但2024年4月起,健保將免疫治療納入胃癌第一線治療給付,可說是晚期胃癌病友新的希望。